一方面將這些糧食充塞軍用,另一方面楚軍還將一部分糧食,“借”給了受的平都和涪陵一部分。
至于抵押物,自然是來年的糧稅。
趙云也用出征前,白圖給他的“節(jié)鉞”、也就是“總督入益后軍政”特權(quán)的象征,宣布分魚復(fù)、朐忍、臨江、平都、涪陵五縣,設(shè)“楚·巴東郡”!
顯然沒有搶一筆就走的意思,而是要真的將這里并入楚國,不打算離開……
巴東郡百姓的一切待遇,理論上自然也都和楚國其他百姓一樣,只是……巴東郡暫時被劃分為戰(zhàn)備區(qū),糧稅上浮到十稅三,而不是楚國通用的十五稅一。
不過多收的部分,也承諾在戰(zhàn)備區(qū)劃分解除后,會在之后以減免的形勢,分?jǐn)?shù)年歸還。
同樣對徭役人力的“征收”也更重一倍……
另外在其他管制方面,也都更加嚴(yán)格,并且在徭役人力的分配上,并不遵循楚國的“最低基建比例”——楚國對人力征收后,要用于地方工程建設(shè)的比例有所要求的,不過在戰(zhàn)備區(qū),肯定以輔助軍需為主、不會急于收效慢的建設(shè)。
還有就是巴東必定還不穩(wěn)定,楚軍沒有馬上在這里厘清田畝、徹查人口的意思,最多是給田地太少的百姓分些荒地。
雖說有區(qū)別對待,但并沒有引起什么反彈。
畢竟原本益州的糧稅是十稅一,但巴郡因為要保持軍隊數(shù)量,還要再收一個十稅一,還有各種名頭的苛捐雜稅,楚軍在賬面上,對糧稅的提高也并不多,而從實際征收考慮,因為取消了那些亂七八糟的稅,對普通百姓來說,其實根本就沒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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