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沒有親手逮拿藩主島津光久,琉球巡撫尚賢未免感覺遺憾。
作為琉球末代國王——同時(shí)也是大齊琉球府首任巡撫,尚賢對薩摩藩可謂恨之入骨。
明萬歷三十七年,日本慶長十四年,德川幕府派薩摩藩率軍侵略朝鮮,開啟了對琉球的漫長蹂躪。
薩摩軍攻占首里王城后,在城中燒殺搶掠,長達(dá)六日。
據(jù)史書記載,琉球國一切可動(dòng)財(cái)物,全部被薩摩海盜裝箱運(yùn)走。
島津家還將琉球國王尚寧等百余人俘至鹿兒島,予以軟禁。
慶長十六年九月十九日,尚寧王被迫與薩摩藩簽訂《掟十五條》,承認(rèn)薩摩藩對琉球的控制。
天啟二年,劉招孫率大軍東征倭國,明軍在九州擊敗薩摩藩后,才將琉球國王從薩摩藩控制下解救出來。
然而好景不長,短短兩年過后,隨著袁崇煥在九州的敗亡,明軍全線撤退,九州重新被德川幕府占領(lǐng),琉球很快又落入島津家魔爪中。
從武定元年到廣德四年,十五年漫長時(shí)光,薩摩藩對琉球敲骨吸髓,琉球國王的妻女都被島津光久玷污,據(jù)說是為了給幕府將軍報(bào)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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