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蒙古國十六年,金國興定六年,宋國嘉定十五年,公元1222年五月,漠北草原的積雪早已融化,春天的氣息也在草原彌漫開來。不知名的野花在河水流過的地方盡情綻放,吸引了大群的蜜蜂與蝴蝶。
一些灰白色的蒙古包林立在花海不遠的地方,幾個還未知事的孩童穿著明顯寬大的衣袍,追趕著離群啃食的牛羊。臉上皺紋很深的婦人們,則隨意用草繩綁著頭發(fā),賣力的擠著羊奶。身上穿著非常用羊皮做的袍服,又臟又破。
每個人的神情既木訥又空洞,王文統(tǒng)已經(jīng)在草原見過非常多這樣的神情。幾個聽到動靜男人騎著馬飛奔了過來,注意到王文統(tǒng)他們的車隊,目光馬上透出幾分貪婪。
但當移相哥一箭射在其中一人的馬蹄邊上時,其他人的貪婪之色馬上稍減了少許。
對此,王文統(tǒng)也早已習慣。
因為這就是真正的蒙古人!原始、野蠻,女人如同木頭一般木訥,只因為她們是可以交換和舍棄的財物,不配擁有自己的思想。而男人則是天生的強盜,想要在條件并不算優(yōu)渥的草原活下來,那就只能去搶可以搶到的一切。
再經(jīng)過成吉思汗以國家的形式,對周邊其他國家成功劫掠后,這種強盜行徑,還受到了許可甚至獎勵。
以致在漠北草原內(nèi)部行走時,幾乎每個部落都是潛在的強盜。傳說中的真善美與這塊地方絕緣,劫掠、殺戮才是王道!
王文統(tǒng)不自覺的又想到了兀魯圖斯曾說過的一個新詞,那就是‘三觀’,據(jù)其解釋,這是一個人對一件事或社會基本認知的看法。在一個三觀正常的國家,殺人是犯法的,搶劫則是違法的。
而在一個不正常的國家,任何殺人與犯法都是默許且認可的。
當進入漠北草原,且待了幾天后,他眼中的蒙古汗庭,就是一個三觀不正常的國家。公開凌辱甚至折磨奴隸,竟然是蒙古那顏們喜聞樂見的趣事和節(jié)目。
劫掠路過的部落和行商,也是每個部落貴族認可且理所當然的事情。
不過秩序也是有的!那就是交上一筆豐厚的‘過路費’,一般只有那些手段通天,且受到汗王庇護的回回商人才有這個權(quán)利。一般人,只能人財兩失,將尸體留在草原,成為次年某株野花嫩草的肥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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