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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仲鈞和顧瑾之研究了半天。
御史陳奏朱仲鈞犯了淫|居,絕對是計劃的前奏部分。
朱仲鈞是王爺,太后最喜歡的小兒子。就算沒有太后,皇帝為了皇家顏面,也不會讓朱仲鈞枷號示眾三個月的。
可身為皇帝,又不能公然藐視律令。
律令是幫助皇帝,管制臣民的。
他自己都不顧了,以后誰還遵從律令?到時候受害的,還是皇權(quán)。
在這件事上,皇帝無法替朱仲鈞開脫。
可枷號示眾又不可能。
皇帝可能會遵循先例,用其他的法子來代替枷號示眾。
用什么法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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