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名中文 > 古言 > 雄兔眼迷離 >
        那一場事兒辦下來后,日夜都在奔忙,沒工夫去回味得償所愿的極致舒爽,一經(jīng)霍云旸提起,她就想到平意切過霍云昇脖頸的滋味??上Я?,可惜第一刀不是她捅的。那三個胡人,多手多腳的實在惹人生厭。

        她這般喜悅,直視著霍云旸的臉上表情不舍得錯過?;粼茣D....和霍云昇很像啊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也不懼霍云旸會拿他怎么樣,這般地步,霍云旸要么領兵造反,要么引頸受戮,她不信這狗東西能選第二條。既然要造反,京中就得有內應,這個內應能在宮里更好。

        若是能讓霍云婉去聯(lián)絡衛(wèi)尉先行殺了魏塱,只等霍云旸領兵回京,這事兒就算大功告成。雖可行度不高,總好過皇帝一直活著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霍云旸必須得找個人帶話回去,即便他在寧城找個人,也不見得能進到宮里搭上霍云婉,于是薛凌有恃無恐。

        事情倒也確實如此,霍云旸聽出她甚是歡喜,也只是壓著性子問了一句:“你似乎很是開心?!?br>
        薛凌整個人坐上椅子,懸起小腿來回搖晃著,添了些姑娘家靈動。嘟起嘴角看著霍云昇,頑劣道:“你看,我長在寧城,十四離家,親朋盡散,師友全無。為的是什么,霍將軍還能不知?我過的這般不快活,所以就看不得別人快活?!?br>
        “別人不快活了,我就忍不住的快活”。她毫無怯意,念念叨叨,像極了撒嬌的無賴小兒。讓人分不清她是真的快活,還是從沒快活過。

        霍云旸頓口,眼前姑娘眸子里有刀劍冷漠,臉上富貴嬌子的痕跡卻還沒退卻,看起來多不過十七八。若說是十四離開寧城,那只能是因為一件事--當年拓跋銑領兵,胡人南下。

        寧城由于緊隨平城,所以首當其沖,成了人間煉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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