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這處置者需要處置的是什么,這一切對它而言只是、也只能是種處置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而這真身在生發(fā)它所有語言、行為和心意的時候,本也說不上“男”、“女”,只是“男”、“女”會成為它有意無意中自塑時的參照標準——或者說是諸多它不得不顧及且有意無意都在受其熏染的、貌似絕對的參照標準——之一…

        難怪在科達比那西雖然說起來可以鑿鑿似真、確有其事,可真事到臨頭時,這處置者自己又哪里去知道、乃至在意什么絕對的“男”“女”之分?

        只是對科達比那西的每個處置者而言,在它存著關于自身性別的念想時,“男子”就必須要像“男的”,“女子”就必須要像“女的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即使每個處置者都在按自己所謂的“性別”設定的“必須”行事時,也無法保證“男子”就時時都能像所謂“男的”;“女子”就時時都能像所謂“女的”——無論在他自己眼中、還是在他人眼里…

        而在“按自己性別設定的‘必須’行事”這根本點上,所謂“男”、“女”便不再有差別,科達比那西的每一個“處置者”都要按這條準則行事,而在這準則開始的地方,哪有什么“男”、“女”?

        再者,就算盡力讓自己“像”所屬性別應具有的特征,這“像”的效果到底是如何做到的,或許就只有每個“處置者”自己清楚了吧…

        “性別”實則只是“處置者”的一種基本處境,而非“處置者”本身的屬性。

        哎?說來,就算真給自己一具女身,自己就處置不來了?那這副所謂“男身”又是怎么自然而然處之若素的?

        若在此的是一具女身,假以時日不也可以如此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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