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南看著李孟奎,笑了。
是的,就是碰瓷。
你一個人帶著十幾個保鏢來我公司,還說我們打了你們,那不是碰瓷是什么。
你說我一個人把你們都干翻了?
這說出去誰信啊!
所以這一次,張南還是決定當(dāng)一下惡人,來個惡人先告狀。
再不濟(jì),就是上了法院,張南也是有的說的。
律法,是不能超脫于正常行為人的。
也就是說,所有的法律,都是以對待正常人來做出司法解釋的。
一個正常人,怎么可能打得過十幾個保鏢,這就是張南的依據(jù)。
再加上對方是帶著人來到自己公司的,這些無論怎么都說不通,如果李孟奎想要告他,盡管來,自己能扯到天荒地老都不會敗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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