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張南選擇報警!

        順便讓李大少嘗嘗被警車帶走的滋味!

        李孟奎也懵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是很懂法律,但也知道自己是帶人到張南這邊來的,如此倒顯得好像是自己帶人來砸場子來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僅如此,最重要的一點正如張南所說的,正常人誰能打這十幾個人??!

        你也可以說法律是要講究證據(jù)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,他們有什么證據(jù),一身傷痕累累,還是自我證詞?

        這里除了他和他的十幾個保鏢之外,其余的都是張南這邊的人,難不成他們會幫自己作證不成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算是知道了,自己這么多人被打,就是告張南也根本告不贏,畢竟那個法官,那個法律人會相信一個平凡無奇的大學生能單挑十幾個大學生。

        就是自己,現(xiàn)在都有點不相信!

        張南的意思恐怕也很明白了,那就是跟自己作對到底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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